机构改革背景下不动产登记工作研究
王 金 ( 朔州市国土空间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)
https://doi.org/10.37155/2811-0625-0504-65Abstract
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职能不尽相同,撤销了原房地产管理局,部分职能归入自然资源部门,有力地提升 了不动产登记质量;商品房预售、资金监管等职能还在住建部门,虽然通过“一窗受理、并行办理”解决了群众反复 跑的问题,但在推进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,实现从用地到不动产权领取依然存在着跨部门、跨行业等问题,极不方便 群众办理登记,在一定程序上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影响。
Keywords
不动产登记;机构改革;工作研究Full Text
PDFReferences
[1]方勇男.浅论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问题
[J].商业经济,2021,(23):93-95
[2]闫焕平.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点
思考[J].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,2020.
[3]李丹.我国不动产抵押登记问题研究[D]. 山东师范
大学,2017.
[4]沈伟民.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策略[J]. 法
治与社会,2019,000(019):36-37
[5]《山西日报》.一件事一家管.2020-01-09
[6]《华北国土资源》.向不动产统一登记更高台阶迈
进--山西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纪略.2018-08-28
[J].商业经济,2021,(23):93-95
[2]闫焕平.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点
思考[J].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,2020.
[3]李丹.我国不动产抵押登记问题研究[D]. 山东师范
大学,2017.
[4]沈伟民.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策略[J]. 法
治与社会,2019,000(019):36-37
[5]《山西日报》.一件事一家管.2020-01-09
[6]《华北国土资源》.向不动产统一登记更高台阶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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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yright © 2026 王 金
Publishing time:2026-0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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