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结构设计应用隔震技术时须注意的若干问题

郑 直 (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)

https://doi.org/10.37155/2717-5588-0309-19

Abstract

2021年国务院颁发的《建筑工程抗震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: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、地震重点监视防 御区的新建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阮、养老机构、儿童福利机构、应急指挥中心、应急避难场所、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,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。同时鼓励在除前款规定以 外的建设工程中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,提高抗震性能。将原本的抗震设防目标由“小震不坏、中震可修、大震不倒” 提高至“中震不坏、大震可修、巨震不倒”。笔者作为工作在结构设计一线的设计人员,在本文中主要讨论应用最广 泛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隔震技术,通过规范对比、常用软件对比以及隔震构造、产品等方面,提出结构设计应用隔震技 术时需要注意的上述方面中较为“隐性”、容易忽视的问题,以期对广大结构设计人员提供一些有益的提醒。

Keywords

隔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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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ferences

[1]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 GB50011-2010( 2016年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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