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长制对森林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分析
张明月 ( 雷波县林业和草原局 )
https://doi.org/10.37155/2811-0617-0407-39Abstract
伴随生态文明理念的深植,我国倡议以林长担责为核心的林长制,对森林资源守护和生态治理发挥了正 面作用。因为治理未完备,我国森林资源持久遭遇乱砍滥伐、土地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。我国推行林长制, 把守护与治理森林资源的责任明确化,并融入政府生态治理中,清晰的责任划分和增强的守护监督效率,为我国生态 系统修复和可持续发展赋予了全新动力。林长制在实施中依然遭遇区域差异化治理不够,政策执行效果需增强等挑 战。本研究以林长制为对象,对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优缺点开展详尽探讨,建议改进策略,意在对环保发展目标的 达成给予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。
Keywords
林长制;森林生态文明建设;政策制度设计Full Text
PDFReferences
[1]文雨卿.生态文明建设对黄河文明复兴的促进作
用—— 评《生态环境与黄河文明》[J].人民黄河,2022,
44(04):163-163.
[2]林震孟芮萱.以林长制统领新时代林业生态文明建
设[J].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,2023,22(02):7-
1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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