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湖“清四乱”常态化机制建设与落实路径

李明升 (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湖与水文水资源中心(兵团水环境监测中心) )

https://doi.org/10.37155/2717-5251-0815-51

Abstract

河湖“清四乱”(清理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)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、保障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。 随着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,如何实现从“集中整治”向“常态长效”转变,成为当前河湖管理的关键课题。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(以下简称“兵团”)作为实行企合一体质的特殊社会组织,在河湖治理中承担着独特而重要的职责。本文 以兵团“清四乱”工作为研究对象,系统梳理其制度基础、实践成效与现实挑战,深入剖析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核心要 素,并提出以“制度化、法治化、数字化、协同化、责任化”为支撑的落实路径,旨在为兵团河湖治理体系现代化总 结经验。

Keywords

河湖“清四乱”;常态化机制;河湖长制;水生态保护

Full Text

PDF

References

[1]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“清四乱”常态化规
范化的通知[J].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,2024,(01):32-
35.
[2]王兴连,秦鹏.新疆河湖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实践与
思考[J].水利发展研究,2020,20(01):64-66.
[3]陈晓,刘小勇,郎劢贤,等.河湖“清四乱”常态化规
范化进展分析与对策建议[J].水利发展研究,2022,22(11):
49-52.
[4]陈君,张发超,胡恩兴,等.“清四乱”背景下河湖管
理工作实践与思考[J].治淮,2021,(10):42-44.

Copyright © 2026 李明升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Publishing time:2026-08-01
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.0 International License